资格考试将推广应用社保卡?考后查社保,信息不一致,成绩作废…
近日,人社部下发《关于做好在资格考试组织实施工作中推广应用社会保障卡的通知》,主要内容如下:
1、2019年下半年起,报考人员可持身份证或社保卡作为身份证件进入考场。
2、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网报系统支持社保卡作为有效证件报名。
3、积极探索使用电子社保卡。
《通知》指出,各地人事考试机构要及时修改完善考务文件相关内容。由于一建考试于9月开考,可能将率先尝试。
今年4月,人社部发布《关于全面开展电子社会保障卡应用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19〕45号),提出逐步实现电子社保卡的广泛应用。
据人社部解读,电子社保卡有以下功能:
作为线上身份认证凭证;
能够在网上查询社保参保信息、就业人才服务信息、个人就业信息、职业培训信息、职业资格信息、职业技能等级信息、创业担保贷款扶持信息等等;
申办线上业务,包括就业创业服务、社保服务、劳动用工服务、人才服务、调解仲裁服务等;
具有移动支付,可用于线上参保缴费、考试缴费、培训缴费、医疗费结算等等;
提供金融服务,探索社保卡银行账户线上应用、银行账户身份核验、信用服务等方面合作。
关于如何推广,《通知》指出部级建设全国社保卡服务平台,与各级人社系统对接;地方建设应用平台,开展线上应用:
2019年,要在所有地市实现签发应用全国统一标准的电子社保卡。
2020年,普遍应用于线上身份认证、就业人才服务、社保信息查询、人社业务缴费等业务场景。
白考了?!考后查社保,信息不一致,成绩作废!
住建部曾发布《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的通知》,明确要求:
坚持源头治理。……;要加强职业资格考试报名审核,严格杜绝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参加工程建设领域各类职业资格考试;在考试、注册审批时严格核查,对未尽到职责的单位和人员进行问责。
为杜绝“挂证”现象,2018年郑州市出台放出“大招”!在职业资格考试后,通过社保管理平台,核实考生的社保信息与报名单位是否一致:
一建:审核未通过140人,通过率15.5%;
一建增项:审核未通过79人,通过率33.2%;
二建:审核未通过1963人,通过率18.4%。
造价:审核未通过24人,通过率25%;
注安:审核未通过32人,通过率47.6%。
从2017年起,河南省职业资格考试将考试前资格审查调整为考后资格审核。为维护执业资格考试的公平、公正,杜绝:
通过不法中介机构伪造学历证书
伪造工作单位及工作经历
找人替考等违法行为,
郑州市在执业考试资格审查中,通过社保管理平台核实考生的社保信息与报名单位是否一致。
2018年6月5日,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审查结果。审核未通过的主要原因有:
注册地址查无此单位
注册信息查无此单位
该公司查无此人
毕业年限不符合要求
联系不到公司,无法核实
工作经历不属实
公司不能提供有效证明资料
甚至还出现,社保缴纳单位“经核实是中介机构”的现象。
严惩、重处
1、未通过审查人员:
经核实考生学历、工作单位及工作经历弄虚作假的,将按照人社部《专业技术人员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1号部长令)和《河南省职称评聘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豫人社职称〔2013〕18号)进行处理,并上报郑州社会信用体系。
《专业技术人员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
第十条 应试人员有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由证书签发机构宣布证书或者成绩证明无效,并按照本规定第七条处理。
第七条 应试人员在考试过程中有下列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之一的,给予其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5年:……
2、未参加审核及核查中人员:
1)个别仍在核查中的考生,核查结果结束后近期公示。
2)未按要求时间参加审核的人员,保留证书5年,期间不得参加同专业资格考试,满五年仍未来参加资格审核的,证书销毁。
3)未参加审核的考生,请关注“郑州职称网”进一步通知。
4)对公示情况有异议的考生,请于6月30日前携带相关资料,通过网上预约,到市人社局职称处(陇海西路与秦岭路交叉口)1010房间进复核,过期不候。
早有预兆
2018年3月,郑州人社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开了《致执业资格考生的一封信》:
1、近期一些资格考试培训机构为了牟取暴利,专门瞄准了执业资格考试通过但工作经历和学历不符合要求的考生,并利用考生的侥幸心理,声称只要考生交足费用即可帮助其伪造相关证件和证明帮助通过资格审核。
2、请各位考生切勿上当受骗!否则将会“证财两空”并接受相关违纪处理!
3、在今年的执业考试资格审核中,市人社职改部门将通过社保管理平台核实考生的社保信息与报名单位是否一致(根据社会保险法,单位为职工缴纳社保有法律依据),目的是核实考生报名单位和工作经历的真实性。
文件原文:
关于2017年度一级建造师、二级建造师、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测绘师、城市规划师以及造价工程师审核情况进行公示的通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专业技术职业资格考试资格审查及证书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人社办〔2017〕16号)有关精神,从2017年起我省职业资格考试将考试前资格审查调整为考后资格审核。即考生依据国家和我省考试工作安排自主进行网上报名,考试后对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对经审查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取消当年当次考试成绩;对经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下发通过文件并录入“河南职称网”证书查询系统。
近几年来,在我市各类执业资格考试报名中,我市不断接到群众举报,发现一些单位和个人由于利益驱动,为了获取执业资格用于申报资质或者“挂证”牟取收益,不惜通过不法中介机构采取伪造学历证书、伪造工作单位及工作经历,甚至找人替考等违法手段达到目的。这种行为严重扰乱了考试秩序,破坏了执业资格制度,造成了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这种现象也深受社会和省、市人大代表及政协委员的关注。
为维护执业资格考试的公平、公正和严肃性,郑州市在今年的执业考试资格审查中,严格坚持标准,并采取有效措施,严厉打击弄虚作假行为。为核实考生报名单位和工作经历的真实性,我们通过社保管理平台核实考生的社保信息与报名单位是否一致(根据《社会保险法》单位必须为职工缴纳社保),对于未缴纳社保的考生或社保与报名单位不一致的考生,先受理其材料,然后委托相关执法部门实地核实。从核查情况看,工作单位及工作经历不属实是审核未通过人员的主要原因。凡是经核实学历、工作单位及工作经历弄虚作假的考生,将按照人社部《专业技术人员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1号部长令)进行处理,并根据国家和我省关于加强人才评价诚信体系建设的有关要求上报郑州市社会信用体系。
目前,核查工作已基本结束,应广大考生的迫切要求,现将核查结果进行公示。个别仍在核查中的考生,核查结果结束后近期公示。未按要求时间参加审核的人员,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启用新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的通知》(人社厅发【2017】141号)规定保留证书5年,期间不得参加同专业资格考试,满五年仍未来参加资格审核的,证书销毁。未参加审核的考生,请关注“郑州职称网”进一步通知。对公示情况有异议的考生,请于6月30日前携带相关资料,通过网上预约,到市人社局职称处(陇海西路与秦岭路交叉口)1010房间进复核,过期不候。
2018年6月5日
来源 | 建筑业那点事儿 编辑 | 君君.环评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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